检送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告「提醒大专校院连假期间校园安全与学生活动安全注意事项」,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112年3月29日教育部校安中心公告办理(如附件)。
二、为维护校园安全及减少学生发生意外事件,请各单位加强下列事项宣导:
(一)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导,牢记路口安全口诀:慢、看、停。
(二)勿点选不明短信网址,慎防诈骗,并提高警觉。
(三)参加聚会活动时,务必提高警觉并且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饮料。
(四)参与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动时,应审慎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三、请相关单位强化校园门禁安全管制,若遇紧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协处之事件,请立即反映本校校安中心(专线电话:26222173),校安中心依规定须于2小时内透过校园安全暨灾害防救通 报系统实施通报。
四、本活动连结SDG3良好健康和福祉和SDG17夥伴关系。
五、承办人:军训室行政组 夏绍俊校安人员 分机:3245。
军训室主任 胡菊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