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113學年度申請修讀教育學程之甄選相關資料,請欲申請之同學依說明辦理。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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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

一、申請日期:11331日(星期五)至14日(星期四)。
二、招收名額:中等學校教育學程3班,預計105人。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者資格:
1、學業成績:
(1) 大學部:本校大學部1-4年級在學學生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排名達全班前百分之五十,或申請時歷年學業成績平均排名達全班或該系全年級前百分之五十,且各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者經所屬學系主任同意後得申請之。(延畢生不可申請)
(2) 研究生:本校研究所碩士班1-2年級、研究所在職生(含在職進修研究生及在職專班生)1-4年級、研究所博士班1-5年級在學學生,其申請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七十分以上且各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者,經所屬研究所所長同意後得申請之
(3) 原住民籍學生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班或該系全年級前百分之六十,且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者
2、申請中等學程者,請參考本校規劃任教科別之專門科目,請至師培網站(http://cte.tku.edu.tw/course/super_pages.php?ID=course4)查詢相關資料。
(二)申請者就讀年級:大學部一至四年級、研究所碩士班一至二年級、研究所在職生(含在職進修研究生及在職專班生)一至四年級、研究所博士班一至五年級。
四、「113學年度申請修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說明會」訂於112229日(星期四)中午1210分至1300分於驚聲國際會議廳辦理,請協助公告欲申請之學生參加,無需報名,請逕自前往會場。
五、初審:
(一)請各系(所)彙整所屬申請資料並於113315日(星期五)前完成初審,請依本校修習教育學程甄選要點第二點規定審查基本資格,並依第四點第一項規定考量學生服務學習課程成績、社團經驗、學生人格特質及教學之熱忱。
(二)申請者除填寫附件4「淡江大學113學年度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申請表」,另須自行登入學校報名系統「113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活動」輸入相關資料。請系所於113315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資料經單位主管核可並加蓋系所章後彙送師資培育中心。
六、報名費:申請者請於11331(星期五)至314日(星期四)至本校智慧收付平台(Web版、POSKIOSK)繳交報名費600元。並請將報名費收執聯浮貼於報名表上,報名表未浮貼收執聯者視同放棄甄選資格,不得參加複審筆試
七、檢附:
(一)修讀教育學程學生甄選工作流程表及注意事項
(二)淡江大學學生修習教育學程甄選要點
(三)淡江大學學生修習教育學程流程
(四)教育學程甄選申請表(學生填寫並簽名)
(五)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
八、歡迎並鼓勵學生預修教育學程1年級課程,例如:「教學原理」課程,每周一3-4節或7-8節。
九、本項業務承辦單位:師資培育中心,承辦人:簡宇青助理,分機:2122
 
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