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申請(99)(2)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第2次

  • 2010-12-24
  • Ruling Digital

提前申請(99)(2)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第2次時間自100年1月3日起至100年1月7日截止,請詳閱申請辦法。

一、請先上網申請,網址:
http://163.13.243.42:8080/AA/login2.jsp?origURL=/→學務行政整合系統→以學號、密碼登入→課外組→就學減免→就學減免申請→新增,在申請表內輸入各項資料後再列印並簽名蓋章,連同應繳證件於截止日前送繳課外組,未能於截止日前繳交者,以審核不通過處理。

二、第二次申請時間、地點: 1月3日(星期一)起至1月7日(星期五)截止。通過審核者請逕至會計室網頁:https://school.chinatrust.com.tw/cstu/index.jsp
下載扣除減免金額之註冊繳費單,並請依規定期限至銀行繳費或貸款即可。申請換發繳費單後馬上繳交差額或貸款:1月10日起至1月19日截止;收到全額繳費單後請勿先繳費,先至本組辦理減免更換繳費單,立即至本校出納組繳交差額或至台灣銀行辦理貸款。

淡水校園:上午8:10~睌上8:00於課外活動輔導組(體育館SG315室)。
台北校園:請洽聯合辦公室(106室)林小姐轉交,或逕寄課外活動輔導組陳小姐辦理。
蘭陽校園:請洽聯合辦公室(CL314室)李小姐辦理。

三、欲同時辦理就學貸款及就學優待減免者,請務必於此階段先申辦就學優待減免,憑辦理減免後之註冊繳費單辦理貸款,依教育部規定申貸金額必須扣除減免金額,不能多貸。

四、各類減免身分及應繳交證件請詳閱附加檔案。

附檔:提前申請99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