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李綢獎學金」申請辦法-請儘速申請(2月18日截止申請)

  • 2011-02-18
  • Ruling Digital

「高李綢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的:本獎學金係由高新平校友為紀念其母親高李綢女士而設立;其目的在幫助家境清寒或突遭重大變故急待金錢救助學生,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獎助名額:全校10名,原則上每院1名(委員會可依實際狀況增加獲獎名額),但如條件未符合,可由他院學生獲得,每學期每名發給獎學金50,000元整。
三、申請資格:(第一點為必要資格、第二、三點為非必要資格,並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利審查)
(一)家境特殊需要協助或突遭重大變故,急待金錢助學者。
(二)學業成績優良。
(三)學生有特殊表現或代表本校參加比賽成績優異。
四、申請手續:
(一)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連同規定應繳證件,於2月18日(星期五)前送各系所彙整,各系所並於2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轉送各院初審。
(二)各院初審2至3名(如院未初審或僅選1名者則以棄權論),並於3月11日(星期五)前擲交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統一交由高新平校友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五、應繳證件:(前三項為必繳交證件)
(一)申請書1份。(如附件或至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頁下載,http://www.fl.tku.edu.tw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請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三)300字以內之自傳。
(四)家中突遭變故證明或特殊表現(得獎)證明。
六、頒獎典禮:
(一)由高新平校友或其指派之家屬或代表親自於頒獎典禮上頒發獎學金及獲獎證書乙份。
(二)頒獎典禮上會分別請歷屆及本屆之獲獎者發表感言及如何運用此筆獎學金。
(三)頒獎典禮結束後,由高新平學長或其指派之家屬或代表設晚宴宴請與會人員。
六、注意事項:為避免某一學生獲得幾個以上之各類獎學金
(一)學務處承辦時,在學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會議時請通盤檢討。
(二)由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辦理時,兩單位可將得獎名單互相照會,避免獎學金集中某一學生。
七、獎學金得獎名單將於4月公佈在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頁。

附檔:「高李綢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