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本处办理111学年度第2学期「生活宣导(周会)」学生请假流程说明
说明:
一、依111年9月7日奉校长核定111学年度生活宣导(周会)计画办理。
二、生活宣导(以下简称院周会)属学校重要校级集会,若缺席且未依规定办理请假者,依学生奖惩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予以记申诫一至二次处分。
三、院周会办理时该院各系是日第9、10节课程依教务处通知停课,惟学生倘有选修他系课程,依规定同学应于选修课程时段请公假参加院周会。
四、院周会召开期程学生提醒及请假说明:
(一)院周会前乙周由系教官提醒学生出席。
(二)院周会当天由系教官以签到表记录学生出席状况。
(三)院周会缺席(未请假)之同学可以补参加其它院周会场次,可补参加之场次资讯及补课证明单(如附件1、2)由生辅组网页公告。
(四)该学期最后乙场次周会办理完毕两周内,系教官汇整无故(无请假及未补课参加周会者)未参加周会之学生名册提供生辅组承办人,续以E-MAIL、TEAMS及电话三阶段进行通知后均未办理请假者,依奖惩规定办理。
五、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 蒋世伦教官,分机:3770。
学生事务长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