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奖助台港文化讲座、创意类学生交流
主旨: 转知财团法人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奖助台港文化讲座作业要点」、「奖助台港文化创意类学生交流作业要点」资料如附,请 查照。
说明:
一、依据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101年2月8日台港文字第1010100114号函办理。
二、为强化台港文化合作、鼓励台港文化研究并增进双方文化创意合作与相关领域之青年学生交流活动,该会订有旨揭2奖助作业要点,以奖助我公、私立大专院校推动相关交流,欢迎踊跃提出经费补助。
三、本(101)第一次申请时间已延长至101年2月29止,倘有特殊情形,亦可于活动办理一个月前,向该会提出申请,不受上开截止时间之限制。
四、本校国际处承办人林玉屏小姐,校内分机: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