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外交部113年(112学年度)外交奖学金资讯

  •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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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依外交部外人考字第1124105125函办理。
二、申请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
(二)全时进修生,不含在职专班、带职带薪进修者。
(三)曾于上学年度修习外交、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国际经贸、国际传播、区域研究、两岸关系、比较政府、比较政治、外文等相关课程5门以上(5门课程中应有1门外文,倘未修读,除外交等5门课程成绩外,应检附外语检定/测验成绩证明文件影本)。但选修环境保护、医疗、公共卫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与全球化有关之课程,可抵充上开规定修读之相关课程,最多以2门为限。
(四)上述科目修业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且学业总平均成绩及操行成绩均在80分以上,体育成绩75分以上(无修者免计),未有任一门课程不及格,且未受记过以上之处分者。
(五)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参与国际会议、担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组织(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实习生)之经验者为优先。
三、本校名额:至多10
四、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13223日。
五、本组已将相关办法公告于学生事务资讯系统,申请同学应于11321917时前,备妥相关文件后送至生辅组B402办公室。
六、相关资讯详附件。
七、业务联络人:生活辅导组李健兰组员,分机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