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台美菁英短期研习奖学金」甄选

  • 2012-03-23
  • Ruling Digital

一、依据财团法人高等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10139日东海际字第10135000750号函办理。
二、计画办理选送与美国佛罗里达州、马里兰州及德州之大学校院签有高等教育合作备忘录之国内大学在校成绩优异学生,赴各该州短期留学。
三、该奖学金奖额为1单位补助受奖生就读州立大学一学期者新台币30万元,补助就读私立大学者新台币40万元,同一学生最多得申请2单位;每校至多选送4位学生申请,受奖补助以每校4单位为原则。
四、本奖学金仅接受国内大学校院之推荐,不接受个人申请。
五、申请者资格:
1.
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之淡江大学正式注册且非当学年毕业之学生。
2.
申请人须为2012年赴美佛州、马里兰州及德州之大学校院由秋季班起,就读一学期(semester)或一学年之学生。
3.
申请人须通过英语能力检测托福测验(IBT)75分或IELTS 6.0 以上。
4.
在学期间曾经接受本奖学金补助之受奖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六、以下申请文件资料均须检送一式两份:
1.
申请资料缴件检核表。
2.
奖学金申请表。
3.
历年中英文成绩单(含班级名次与百分比)。
4.
两年内有效之英文能力检测成绩具有托福测验(IBT)75 分或IELTS 6.0 以上之成绩单影本。(口试时携带成绩单正本备查)
5.
国民身分证及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6.
中英文自传各一份(中文2 页、英文1500 字以内)
7.
英文学习计画(1000-1500 )
8.
系所教授推荐信一封(中英文皆可)。
9.
淡江大学报名表
10.
其他有助审查之文件,如学生个人杰出表现、国内就读学校与研习学校实质交流或研习学校提供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证明文件。
七、申请程序:有意申请者,请于100420(星期五)下班前,透过系、所、院程序将申请人资料,送国交处审查;通过初步书面资料审查合格者,并通过面试者,由学校转荐承办单位审查。
八、申请人经审查委员书面审查及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于101 5 月由教育部公告。录取者应于指定时间内回复是否接受奖学金录取资格,并依申请表上指定之学校与时间入学。放弃资格或未于时限内回复者,奖学金资格将由备取者依序递补。
九、获奖学生比照大三出国学生,缴交1/4淡江学杂费。
十、奖学金拨款方式、受奖人义务、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奖学金甄试简章。
十一、本案承办人:国际处交流组 李静宜小姐;分机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