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名称 | 名 额 | 申请资格 | 应缴证件 | 截止日期 |
青出于兰 杰出奖 | 1 | 1.各系推荐1至2名。 2.推荐资格 (1)100学年度兰阳校园应届毕业生。 (2)大学期间学业总平均72分以上,操行82分以上,体育、军训或护理成绩及格。 (3)大学期间曾参与校内外正式竞赛活动,有具体事蹟者。 3.评选 (1)网络票选(60%) 甲、票选日期:5月7日12:00至5月11日12:00止。 乙、兰阳校园教职员工生每人1票。 (2)申请学生1分钟自荐(40%),评选小组会议日期另行通知。 (3)评选小组会议进行甄选。 | 1.申请书。 2.历年成绩单。 3.具体事蹟文件。 | 5月4日 |
青出于兰 领袖奖 | 2 | 1.各系推荐2名。 2.推荐资格 (1)100学年度兰阳校园应届毕业生。 (2)大学期间学业总平均70分以上,操行82分以上,体育、军训或护理成绩及格。 (3)大学期间担任校内外团体组织领导者或干部,对社会或校园有具体贡献。 3.评选 评选小组会议进行甄选。 | 1.申请书。 2.历年成绩单。 3.具体事蹟文件。 | 5月4日 |
青出于兰 国际奖 | 2 | 1.自行申请。 2.申请资格 (1)100学年度兰阳校园应届毕业生。 (2)大学期间学业总平均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体育、军训或护理成绩及格。 (3)大三出国一年且修3门正式课程(含3门)以上。 3.评选 (1)托福或雅思成绩(40%)_申请者提供。 (2)出国期间正式课程成绩经学系承认抵免学分之总成绩(50%)_教务人员审核提供。 (3)评选小组会议进行甄选(10%):上述(1)及(2)之积分合计前五名学生。 | 1.申请书。 2.历年成绩单。 3.相关证明文件。 | 5月4日 |
青出于兰 学分奖 | 1 | 1.学生无需申请,由教务业务审核并提供。 2.资格 (1)100学年度兰阳校园应届毕业生。 (2)大学期间学业总平均72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体育、军训或护理成绩及格。 (3)大学期间一、二年级及四年级第1学期修得最高学分数者。 3.评选 评选小组会议进行甄选。 | 1.历年成绩单。 2.教务人员业务报告。 | 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