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教育部「学海飞飏、学海惜珠暨学海筑梦」-奖助计画

  • 2011-02-15
  • Ruling Digital

教育部「学海飞飏」、「学海惜珠」、「学海筑梦」奖助大专院校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海外专业实习100年度计画甄选简章
如以下附件:

100 年度学海飞飏简章

100 年度学海惜珠简章

100 年度学海筑梦简章

英检计分对照表说 明 :
一、依据教育部 99 年 11 月 22 日 台文 ( 三 ) 第 0990201922 号函办理。

二、请本校办理学生短期出国 (不得少于一学期)之系所,依据「学海惜珠」及「学海飞飏」专案,推荐拟于 100 学年度出国研修且符合资格之学生。

三、申请资格及名额
1. 学海飞飏: 99 学年上学期成绩班级排名前 30% ,各系所出国人数35 名 以下推荐 5 名, 35 名以上推荐 10 名。
2. 学海惜珠:名额不限 但须领有低收入户证明或中低收入户证明,且 99 学年上学期成绩在各系所前 40 %。(依各县市政府规定,可洽县市政府或乡镇公所询问。)
3. 业已参加留学国语言之外语检定考试者。

四、申请资料含申请者、 中文历年成绩单(有排名)、中英文自传及中英文读书计画书、外语检定考试成绩单、申请书请缴交纸本及电子档( Word 及 PDF 档), 其他以纸本于100年2月18日前缴交至各系即可。(有排名之成绩单则配合教务处作业请记得于3月9日至CL318找教务申请即可,教务会直接转送国交处) 。

五、申请学校: 以姊妹校及系所推荐之大三出国留学学校为主,如非姐妹校请参考2009 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http://www.arwu.org.80/ARWU209.jsp

六、获此两项专案奖助者如未能于 101 年 10 月 31 日前出国并研修学分者 ( 大学部每学期至少修习 6 学分,研究所至少修1门课1学分 ) , 则视同放弃。

七、检附简章、申请表、各式英语检定考试计分对照表及相关规定,请详阅,未符资格者不予受理。

八、本案业务承办人:国交业务 陈珈汝 分机 : 7014

附件:
100年教育部学海惜珠学生申请资料表
100年学海飞飏申请资料表